婚后共同买了一处房产,当时首付了百分之二十,现在银行的按揭贷款都是我来还,如果可以我应该以什么名义要这个房子?
更新时间:2019-05-27 19:29:49
问题描述:
我和我前夫在婚后育有一女,婚后共同买了一处房产,当时首付了百分之二十,其他剩余部分做贷款按揭,产权证上是我的名字,房屋购入未满两年我们之间
协议离婚,
协议书上写清此房产归我前夫所有,但离婚以后此房屋未做析产手续,我前夫没过多久就去世了!现在银行的
按揭贷款都是我来还,但此房屋已经不是我的了,应该属于遗产,但我前夫的父母又不要这个房子!我是否可以要这个房子?如果可以我应该以什么名义要这个房子?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