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没有房产证,还不能过户,解除转让合同?是否可以凭转让合同,让甲方过户房产?
更新时间:2019-05-14 14:39:48
问题描述:
背景:甲方2008年有一套
安置房,当时没有
房产证,还不能过户,转手卖给乙方,乙方与甲方签订了房卖转让手续,并支付了一部分现金,(假如合同价格20万,乙方签合同当日支付10万,合同约定到2012年底再支付5万,过户后再支付5万)以这样的形式双方签字画押。且房屋至今未办理房产证。现状:甲方在合同签订日收到乙方合同款10万,但是至2012年底,乙方未支付合同的5万。目前房产证可以领,甲方已领取写有甲方名字的房产证。问题一:目前现状,这个房子属于甲方还是乙方?问题二,甲方能否就乙方未旅行合同付款为由,起诉乙方违约,解除
转让合同?问题三:假如乙方想补齐合同款,但甲方不接受的前提下,乙方是否可以凭转让合同,起诉甲方,要求法院,让甲方过户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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