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中介购买了套安置房,是否有责任。是否应得到赔偿
更新时间:2019-05-11 12:21:44
问题描述:
我通过中介购买了套安置房,经中介审核业主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后(合同封面写的是安置房,合同有一条写着完税五年后可以办理上市交易),与我方交易,交易时
房产证正在办理(2013年的房子,5年后出房产证),中介介绍说房产证办下来后就可办理过户。我们交5万元定金和中介服务费后完成初步交易手续,业主提议我们可以先装修入住,我们补充了装修协议后进行了装修。装修协议是说未办理过户前同意我方装修入住。如业主反悔,需退两倍定金和装修费用回来。经过了一年等待,房产证下来了,在办理补
土地出让金这一步的时候,办理窗口告知业务员,这个安置房是要持证5年后方可办理补
土地出让金。交易僵持住,业主提出可先支付20万,剩余尾款5年后过户后贷款解决,我方拿不出20万,则取消交易,原数退回5万定金和装修款。 我想问,1、这样的合同是房管ju弄出来的,他们审核的,我方过去咨询他们的时候,他们答复只能按章办。2、中介审核业主资料后促成该交易,是否有责任。因为我方耽误事情和房价的上升,损失颇大。而业主只愿意退换我方的定金和装修款。3、已付的中介费应哪方承担。4、我方的耽误损失是否应得到赔偿,业主方或中介方。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