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判给我,但房子有贷款,目前房产已经过户到我一人名下,新的房产证我已经领到,会有什么法律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9-05-07 15:59:32
问题描述:
我和我前夫离婚,房子判给我,但房子有贷款,必须贷款与房产一并申请过户。目前房产已经过户到我一人名下,新的
房产证我已经领到,但贷款
银行表示,必须将新产证交给银行留存复印件,才能办理最终的贷款过户,也就是由我向银行还贷款(之前一直是我前夫向银行还,我再将钱转给他)。我的问题是,如果我不将新产证交到贷款银行,会有什么
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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