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向单位提出要生活费,是否支持,是否成立劳动关系,是否合法,是否有相应的条款
更新时间:2019-05-02 08:35:35
问题描述:
我是一个肢体残疾人,享受三年双困补助进单位,上班6个月后,没有岗位在家二年,我本人向单位提出要生活费,法院是否支持,单位
合同签一年无争议续一年,
还半年是否法院认可,注(2016年1月至12月31日续一年,2o18年1月至6月30日合同上没有注明,但是
养老金交到18年6月30日,期半年是否成立
劳动关系,单位交的。
现主张二年生活费,是否合法,国家对残疾是否有相应的条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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