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号医院安排出院,赶快去了剖腹产时的医院,请问律师先去,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怎么合理维权?
更新时间:2019-04-30 13:20:09
问题描述:
老婆2018年8月22号11时剖腹产,27号医院安排出院,9月3号发现伤口流水,局部明显肿大,当天当附近医院妇科不接收,赶快去了剖腹产时的医院,值班医生安排输液,说晚上或明天安排手术,妇产科主任安排保守治疗,目前没有二次手术,只是挤压抽取腹部内的积血,目前又住院7天多,还有部分血块,看着老婆每天愁眉苦脸,每次换药挤血杀猪般的嚎叫,很揪心很愤怒。…请问
律师先去,这是否属于
医疗事故?怎么合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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