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的工作时间为:还是要上门处理,每天工作时间为:
更新时间:2019-04-26 06:33:31
问题描述:
本人在某地XX公司从事宽带和固话的安装、维修工作,工作地点为固定的几个小区,入职时签订的
劳动合同工时为“综合计算”制度,实际上公司全年都没有安排休息,平常家里有事需要请假几天需要自己协调同事顶班,等请假回来再让同事休息自己再帮顶班,每天的
工作时间为:8:30—20:00,我们的工作内容就是手机接到客户的电话或公司的指派工单后上门为用户维修宽带或者安装宽带,公司规定每天晚上20:00以前的工单必须上门处理完毕,有时候系统19:50派A下来我们还是要上门处理,有时到21点左右才能下班,虽然我们是接单后开始上门,在完成安装、维修工单的情况下我们是清闲的,但这不代表是正常的休息,因为我们还在工作岗位上,还在自己管辖的工作片区,因为谁也不能保证下一分钟不会出工单,我们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是没有休息的,基本全年365天都在上班,每天工作时间为:8:30-20:00,请问律师这是否合理,可否有申诉
仲裁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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