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请过两周病假。请问这算旷工吗?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9-04-22 06:16:39
问题描述:
孕妇因孕吐反应剧烈回老家休息,期间请过两周病假。后在老家住院16天,出院后,家里医生在病假单上只表明建议休息,没有具体时间,孕妇打电话给人事口头请无薪假,具体时间没定。请问这算旷工吗?上周回来上班后,
公司说请无薪假五天以上须经总
经理签字批准,因为`没有经过总经理签字,所以要求孕妇把无薪假期间的四个月里公司部分和个人部分所承担的
社保全部还清,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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