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受伤定残,对方说他们是伤者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请问律师这合理吗?
更新时间:2022-08-08 15:31:26
问题描述:
在事故鉴定书中,我方机动车为主要责任,另一方非机动车为次要责任。另一方受伤,决定致残。我方和交通强制保险公司按比例赔偿了对方的医疗费用、车辆损坏、残疾和精神慰藉,但我方要求对方按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比例赔偿我方车辆损失3000元以上。另一方表示,他们是受害者,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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