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先开始,前两次开始我们没有反击,第三次,我们反击,用簸箕伤害对方鼻梁造成对方轻微伤害和残疾10级,这种情况属于正当辩护或辩护过度,如何赔偿,责任分工,赔偿金额根据责任分工承担。
更新时间:2022-06-19 13:43:34
问题描述:
对方先开始,前两次开始我们没有反击,第三次,我们反击,用簸箕伤害对方鼻梁造成对方轻微伤害和残疾10级,这种情况属于正当辩护或辩护过度,如何赔偿,责任分工,赔偿金额根据责任分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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