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变更抚养权的情况下,男女双方现在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更新时间:2022-12-10 14:50:58
问题描述:
你好这对夫妇于2016年7月
离婚,当时孩子只有一个月大。离婚协议中孩子的监护权属于该男子。男子在上海工作,女子在湖南老家工作。男人总是委托他的父母照顾孩子,而女人每周都去看望孩子。现在孩子一岁九个月大。男人和父母建议女人照顾孩子并支付部分费用。请问律师,在不改变监护权的情况下,男女之间关于子女监护权的书面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这个人后来拒绝付款,他怎么能要求赡养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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