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是: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妹夫应承担什么具体的责任?
更新时间:2022-06-14 08:14:26
问题描述:
我妹妹得了精神病。她已经好几天没工作了,不在家吃饭睡觉,但她的姐夫就是不把她送到精神病院,只是说“再观察一次”。这显然违反了《关于实施民法通则的若干具体意见(试行)》第十条的规定。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是:1。保护监护人的健康;2.照顾监护人的生命;我想问的是,如果我姐姐死了,我姐夫应该承担什么具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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