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协议时不忍心兄妹俩分开,故抚养权在女方。本来想跟孩子有相处的机会可作为女方不给任何机会…这样的话可以从新争取抚养权吗?
更新时间:2022-06-05 19:53:24
问题描述:
当这对夫妇达成
离婚协议时,他们无法忍受将他们的兄弟姐妹分开,因此监护权属于该女子。另一方面,该男子每月支付2000元作为子女的生活费,每月探望子女两次。作为一名母亲,他从不教孩子给父亲打电话。起初,他想和孩子们相处,但作为一个女人,他没有给任何机会。。。他能再为监护权而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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