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甲方通知我补偿10个月的工资!还跟我解除合同,这个算是2N条件吗?
更新时间:2022-05-19 00:45:25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派遣工人。2007年5月签署的
合同于6月1日生效。近年来,该合同每两年签订一次,于2018年5月31日到期。现在公司想变更合同主体,没有赔偿。因为我想得到维护自己权利的补偿,公司终止了劳动合同,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甲方通知我赔偿10个月的工资!据说《劳动法》是从2008年开始计算的。逻辑是什么?我不是应该11个月吗?另外,我想要2n赔偿,因为我提议无固定期限续签合同,公司无法满足,但也终止了与我的合同。这是2n条件吗?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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