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了,男方失去劳动能力,没有离婚这段时间可以向女方索要生活费吗?构成遗弃罪吗?
更新时间:2022-04-27 10:41:16
问题描述:
你好这名男子患有尿毒症。他几乎失明,几乎不能走路。这名女子提出
离婚诉讼。她第一次被判不离婚。她几乎已经一年多没有照顾这个男人了,这个男人已经失去了工作能力。现在男人的父母照顾生活,而女人一分钱也不付。刚才那个女人打电话告诉他继续起诉半年。问律师,第二法庭会判决离婚吗?我可以向这位女士索要这段期间的生活费而不离婚吗?我也知道女人的道德败坏了,保持它是没有用的。我只是想再耽搁一点时间。女性遗弃男性是否构成
遗弃罪?如果这名男子的父母得不到照顾,估计她会饿死。这个女人是无情的。她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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