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婚后买房,夫妻二人名字。首付款一部分用婚前财产支付,现在女方提出离婚,请问这两笔钱是共同财产吗?
更新时间:2019-03-22 16:24:43
问题描述:
我婚后买房,夫妻二人名字。首付款一部分用
婚前财产支付,一部分是我向父母借的钱,我向父母写了借条,只有我一人的签名,以上两笔钱都是从我自己和父母的卡上直接转账到房地产公司的帐上,现在女方提出离婚,要求平分这部分首付款,请问这两笔钱是共同财产吗?另外剩下的房款是以夫妻双方的名字贷的
公积金,现在还没还完,每个月的还款是从我的工资卡上扣的。1.借条是只有我的签名,女方认为是赠予,而不是借款。2.写两个人的名字,是
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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