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还没有做劳动能力鉴定。我作为受伤职工方有什么权利,我应该怎么争取多一点的以后生活保障?
更新时间:2022-03-31 04:43:49
问题描述:
右手手指(无名指和中指)被机器折断,小拇指连接但没有功能。
工伤已经确定,但劳动能力尚未确定。因为我的劳动
合同是与物业签订的,但我在检察院食堂做厨房帮手。现在,房产要求我签署一份与房产无关的补偿协议。我应该签名吗?如果你遵循法律程序是什么意思?作为一名受伤的雇员,我没有任何权利。毕竟,我以后不能出去工作了。退休年龄到了,单位不想让我留下来。我怎样才能争取更多的未来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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