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同意。是否生效?合法吗?
更新时间:2022-01-29 08:24:13
问题描述:
2010年,我与我们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劳动
合同,并签署了另一份白皮书协议。我不想要养老保险和预支工资。公司还收取了我的服装押金500元,并给了我一张收据,内容是“我只收到了XX和XX的500元”
现在我不想因为工作而辞职,我与公司协商是否可以离开一周。我不要上个月的工资。只要是押金,公司就不同意。根据我们的合同“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离开公司,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及招聘费、培训费、广告费和经济损失。请问我们的合同是否有效?要我付钱吗现在我想写一份辞职报告,要求公司为我补足19个月的养老保险,并退还我500元的服装押金。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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