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协议之后收了一年的房租36000元并开了一个收据条,现在B欠我15000元的现金不给。我想咨询咋样通过法律程序要回我的钱!
更新时间:2022-01-29 07:16:27
问题描述:
一家公司以1100元的月租把一家店铺租给了柳木B,柳木B以3000元的月租租给了我。经口头约定,收到一年租金3.6万元,并开具收据注明租金日期为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6月1日。本公司与乙方的
合同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月1日。2013年1月1日,公司以不让B转租赚钱为由收回了B的合同,并于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1日为我签订了合同。现在B欠我15000元现金。我想问一下如何通过法律程序取回我的钱!谢谢你的回答!!!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