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回东西觉得好,就给钱做代理了。将近买东西300左右,不给我邮寄,钱不给。可以报警吗?
更新时间:2023-01-23 17:00:29
问题描述:
2016年,我遇到了一个代表别人买东西的女孩。当我感觉好的时候,我作为经纪人给了钱。后来,大约在2017年7月,我买了大约300件东西。因为我已经不在家了,我要求稍后再发邮件。大约10天后我联系了她。她说这是在路上寄来的,几个月后墨水就在路上了。十月初,我寄了一部分给我,大约100里,但我欠了两瓶高价香水。价格大约是1500英镑。聊天记录和各种转移记录。我甚至知道她在哪里工作。我现在联系不上。货物不见了,钱也没给。我可以报警吗。她在上海工作,我不在上海。我能报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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