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承受不了这种经济情况,想离婚,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更新时间:2019-03-01 20:58:36
问题描述:
您好!我们村有个51周岁的光棍,2017年5月份和一个
离婚的48周岁女人
结婚,女方嫁过来时带一个24岁女儿,给了女方4.8万
彩礼,因村里搬迁,每人发11万元,他们3个人共33万,村里分下的搬迁房用了30.5万元,现在男方觉得女方结婚纯粹为了钱,一点感情都没有,女方有病,长年腿疼,结婚时女方也没有告知,一月最少1千元的医药费,男方每天干活回去还得为女方想洗衣做饭,男方承受不了这种经济情况,想离婚,这种情况怎么办呢?给女方彩礼与女方看病花的钱大概7万左右!女方名下有个儿子没有结婚,结婚目的很明确想把房子给儿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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