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给我四天的工资补偿?请问按规定这样合法吗?我可以要求3倍补偿吗?这个工作段的年假我怎么计算补偿?
更新时间:2019-02-20 11:16:29
问题描述:
我是在去年7月来到
公司的,到今年8月提出了
辞职,公司由于需要我交接,所以,让我做到8月底,我同意了。我们公司规定工作满一年以上,可以有10天年假,当年休上一年度的年假。因为我去年只有5个月工作,所以,今年只可以休4天的年假。公司由于需要我交接,所以没有批我的年假,说是给我四天的
工资补偿?请问按规定这样合法吗?我可以要求3倍补偿吗?还有,今年1月到8月,这个工作段的年假我是否可以享有?公司说只有是辞退或者不续签才有,如果辞职就没有了,是这样吗?如果有应该怎么计算天数?怎么计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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