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房屋147.7平方,2013年政府拆迁,他们不同意,根本不是什么棚户区改造。
更新时间:2019-02-01 22:36:14
问题描述:
您好,我们房屋147.7平方,2013年政府拆迁,当时住建局负责人和我们单独谈条件,我们要求不要房子,只要求200万,他们不同意,就说把房子补到我们现在居住的市里,那时我们都同意了,户主没有签字,就要我代替户主签了个
协议书(不是
合同,我是户主的女儿。两证一直都在我们手里没有交)那有开发商的楼盘。后来一年换开发商了,住建局负责人就叫我们回家重新商量,他告诉我们开发商换了,现在的开发商现在市里没有他的楼盘,我们的当年商量的搞不好了,要我们就选他们现在修的这个房子(拆我们房子的那地方),但是我们房子拆了的那是开发商修的门面,根本不是什么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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