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未说明担保期限。崔某说担保期限已经超过6个月,是否还在担保期限内,是否还有替常某偿还借款的义务。
更新时间:2019-01-23 12:09:24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2014年6月份,常某从我这里借了5万元钱,当时由崔某(法院工作公务员)担保,借款期限3个月。三方在
借款合同上签字,担保条款只是说明担保人有连带清偿责任,并未说明担保期限。到期后,借款人常某没有偿还并跑路,找不到人,担保人崔某11月份独自替常某偿还2万元,并要求缓一段时间,因为钱不太现成。就这样一再推脱。到现在也并未偿还剩余欠款3万元。现在,崔某说担保期限已经超过6个月,已经没有任何责任和义务。我想咨询一下,像他这种情况,他是否还在担保期限内,是否还有替常某偿还借款的义务。请您尽快给我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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