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还有两个股东,并与其他两位股东签了协议,对方起诉期间,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1-22 21:43:40
问题描述:
本人2011年在东莞开一家电子厂,
法人代表是我,另外还有两个股东,于2015年6月本人退股,并与
其他两位股东签了
协议,工厂所有债务与我无关,由另两个股东承担。但过一年后,因那两个股东未能付款给原先工厂欠的货款,供应商把我也告上了法院。现我被判赔欠的货款。对方起诉期间,我已离开以前的工厂到外省打工,很多事情事后我才知道。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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