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2000年12月买了4年房屋2005年3月转让我哥,兄妹之间转让收成本费22万,有
房屋转让合同,没过户,二年后,我哥找我商量说要卖房屋,我说:哥我卖此房屋给你没按成本价卖是你住、兄妹情没按市价卖给你,现在你不住此房要转第三人,收益款我兄妹分配,兄妹口头协议,商定房屋卖后分收益款,没有书面签名协议,售
房屋过户手续由我家三人签名直过户给他人,售房款32万存入我哥银行帐户后,我哥就以此房屋(有房屋
转让协议)我已卖给他为由不分配收益款10万,事发至今1年10个月了,口头协议不对现,按国家规定,房屋的产权人以房产机关登记为准,我有房屋产权转让我哥的协议,没过户,我是产权人,请问我有权参加分配吗?要得到分配款我应怎样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