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大致情况是:2012年,神东煤矸石电厂落户我村,2013年该电厂开始动工建设,但村民占地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有的村民拿到了一部分补偿款。我弟弟在几年前向同村的村民租了地植了树,按当初有关人士统计,电厂如果征用这块地就应该赔偿80万元,后来电厂没有征用这块地。两年来,由于电厂建设,原来用于灌溉的水渠通不到树地里,而且电厂建设中的粉尘严重污染树苗的生长,很多的树苗已经枯死。我弟弟多次与镇政府和县分管领导谈这事,但一直得不到解决。村里的村民也因为占地补偿款没有全部到手,对电厂不满,于时在一个星期前全体村民自发组织起来,打着条幅去电厂,锁上了电厂的大门,电厂报警,公安局出动警力,抓了两名村民,后来我弟弟听说有村民被抓走了,就去公安局看望两位村民,结果被公安局带走,从此就被刑拘。
需要补充说明 的是,当时村民们聚集到电厂,但不存在打、砸东西和肢体冲突等事件,更不存在伤亡事故。可河曲县公安局却把人抓走了,还是刑事拘留,您给说说这事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