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申请了
劳动仲裁,还有两天就开庭了,但我在接到受理通知的时候,我已经问
仲裁委我还要增加诉求,他们一直给我的回答都是开廷前三天,连要补的证据都一起交,中间我还打过几次电话去问,也是这么说,到今天已经是开庭前三天了,我去把该交的资料一起带过去,还跟他们说我要增加诉求,到头来和我说如果要增加诉求,开庭要推迟10天,我接到受理通知到现在已经60天了,中间他一直都说到今天一起交,我看了那个开庭
通知书,也是写着开庭前三天连增加的诉求今天可以交,今天不增加就当另案处理,但没说要推迟,这合理吗?如果我现在的仲裁结判了,我后面还可以继续诉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