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由于该房无房产证(中介说已经调查是大产权房)所以中介除了收取2%佣金外,需要付5万去更改合同、收据及增值税发票的名字,并说这个改名如果有关系可以自己去办,他们不从中赚钱,只是提供这个服务。于是我们选择自己去办理。
办理过程中发现许多问题:
1、经住建局查,得知该楼为回迁楼,开发商声称1-6楼及部分顶楼为回迁户,其他为大产权商品房。回迁房户主手里无发票。
2、据了解房主是通过团购买的房
现有收据两张:一张是09年购房款,另一张是2011年的维修基金。
2009年的
“收取xx居委XXX,
定向联合开发资金xx万”
2011年的
“收取XXX
定向联合开发资金 6354”
购房合同一份,未在住建局备案。
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张
名称:XXX
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规格处填了楼号单元号和户号。
税费 不征税
备注:已申报纳税期为2012年2月1日-2012年2月29日的营业税,完税凭证号码:xxxxxxx
开发商声称营业税以前已经交过,这是营改增后补开的。
五证问题,开发商不给提供,但是承认该楼无预售许可证。
后了解得知中介并未查验五证只是通过开发商口头得知是商品房,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