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民初字第233号民事判决书内容:习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袒护被王清明,请问律师我何去何从?
更新时间:2019-01-08 12:36:22
问题描述:
(2013)习民初字第233号
民事判决书内容:由被告王清明在原、被告两家房子中国做暗沟一条,两边用混泥土粉糊,保护双方基础。判决文书生效以来至今未做完善,习水县人民
法院执行局袒护被王清明,未按判决内容
执行完善,四年来原告陈吉平一直不间断地往返习水县人民法院跑了百十趟。昨日2017年4月28日习水县信访局面见习水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归淑梅都不给陈吉平一个满意的答复。说要再讨论一下再定。请问律师我何去何从?yin了官司确把我累坏了。谢谢律师给指点迷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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