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一份三方协议.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协议里约定“实习期内,是否有效?我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更新时间:2019-01-08 09:14:41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一名2013届毕业生(现在为在校生).2012年12月与一家公司(国企)签订了一份
三方协议.没有签订
劳动合同.协议里约定“实习期内,应届毕业生或公司单方面终止实习的,须支付3000元
违约金。”??
???但是一个月后我考上了公务员,并于2013年1月告知公司,公司依然让我3月去报道实习再做决定,实习3天后,公司让我选择,我选择了公务员,于是公司让我支付3000元违约金。
???现在三份三方协议有一份在公司,两份在我手上,还没有上交学校,协议上公司盖了章,我签了字,这份协议是否有效?我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期待给我个详细的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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