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去年进公司时,公司有说明,我们是固定工资.加班没有加班费,上几个月班后公司开会时也说了,加班没有加班费,当时我们不懂法.所以对公司的说法没有异议,现在由于家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我们才知道公司违法了,那请问我们可以要回这两年来没发给我们的加班费吗?由于公司去年开会时说的没有加班费,我们现在才提起劳动仲裁,是不是超过了六十天的时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