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外伤在重症监护室观察治疗,并没有及时沟通我们家人谈及病人的情况,是否被称之为医疗事故
更新时间:2019-01-07 20:32:34
问题描述:
因外伤在重症
监护室观察治疗,在此期间主治医师曾多次诉说病人情况稳定,但是在15日左右以后家人进入病房探望时发现已经愈合的伤口处又开始裂开并且有炎症的迹象,这是大夫还在推诿他们的失误,并没有及时沟通我们家人谈及病人的情况,直至我们强烈要求转院才见面商谈,请问我们这种情况是否被称之为
医疗事故,并可以得到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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