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上规定9月30日交房,开发商承诺修好后再通知我去收房,能否以逾期60天没有收房屋为由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返还购房款呢?
更新时间:2019-01-05 08:39:14
问题描述:
柴律师您好!
我于今年上半年在大连市区购得商品房一处,买卖合同上规定9月30日交房,逾期60天交房买方可以申请退房。我的情况是这样的,10月中旬,开发商通知我去收房,去验房过程中,发现房屋(精装修的)有若干问题(如入户门、抽油烟机等)就没有收房。开发商承诺修好后再通知我去收房,我现在不太想要这房子了,(明天到距交房60天)能否以逾期60天没有收房屋为由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返还购房款呢?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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