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有亲兄弟姐妹共5人,大儿子排行老四。
2、我父亲已过世13年。我们的母亲在世,母亲从父亲离世一直到2个月前独居该房屋。房屋产权证上是我母亲的名字。从我父亲去世至今全家人从未讨论过对该房屋遗产继承的问题。
3、2个月前,母亲住到大儿子大儿媳家。因此,这2个月,房产证是我母亲名字的那处房子一直空着。
4、现母亲希望长期与大儿子大儿媳同住,并且母亲和大儿子想法一致,就是把母亲原来独住(现空着)的房屋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卖”给大儿子,母亲称将用大儿子买房的钱支付在大儿子大儿媳家的生活费,一旦母亲去世且该笔钱还有剩余,就5个子女再平分这笔钱,但实际上老四(大儿子)没有支付能力把这笔钱给母亲,母亲只是在用其他方式赠予该房屋给大儿子。(该房屋市场价值约150万)
5、母亲和大儿子要求尽快过户该房屋由母亲名到大儿子名下。现其他4个子女不同意。但母亲已经将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准备好,执意要过户给大儿子。
二、目前的问题:
1、法律上规定该房屋应该如何分配?
2、继承父亲的那部分遗产是否有时效性?(父亲已去世13年)。即:现在儿女是否还能继承该房屋父亲的那部分房产?
3、母亲是否有权利独自处置该房屋?子女是否为该房屋的产权共有人?母亲是否必须拿到子女同意转让的公证书后才能处置该房屋??
4、母亲是否有权利和大儿子两个人完成房屋产权的过户?
5、过户前是母亲否必须提供公证书以证明其余4个子女同意母亲与老四的过户要求(共有人同意转让书)?公证时5个子女是否必须全部到现场?
6、过户时是否必须母亲与5个子女全部到场?(哪个环节需要母亲以及5个子女全部到场的?)
7、如果母亲和老四坚持过户房产到老四名下,且不给其余4个子女任何补偿,这4个子女应该如何争取到应该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房产?
8、母亲的户口所在地址与母亲房产证地址不是同一处,母亲过户前是否需要将母亲户口所在地址转到与房产证上同一处地址?如需转户口,是否需原户口本上的户主签字?
9、由于其余四个子女都不同意母亲擅自将该房产过户到大儿子名下,也就是说母亲和大儿子无法拿到其余四个子女的书面放弃继承的证明,这是否就意味着该房屋无法办理正当的过户手续?
10、母亲和大儿子无法办理该房屋正当的过户手续,是否就意味着目前的状况对其余四个子女不构成威胁?就不用起诉?还是说只要母亲和大儿子的这种想法告知其他四个子女了,且四个子女不同意这样分配房产的,这四个子女就应该到法院起诉了?
11、起诉的步骤?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2、属于母亲的7/12那部分,是否必须在母亲在世时立下遗嘱或者公证?否则,也应由5个子女平均分配?
13、因为母亲坚持将房屋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卖”给大儿子,并称将用大儿子买房的钱支付在大儿子大儿媳家居住的生活费,一旦母亲去世且该笔钱还有剩余,就5个子女再平分这笔钱。但实际上大儿子根本没有支付能力把这笔钱给母亲,母亲只是在用其他方式赠予该房屋给大儿子。------面对这种局面,其他四个子女现在该如何处理?
14、除了母亲占的7/12,法律是否支持剩下的5/12不平均分配到五个子女上?
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