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是以猥亵儿童拘留的,检察院以强奸罪批捕的,这样法律能允许吗?难道就以原告的一面之词就判刑吗?
更新时间:2019-01-04 15:11:35
问题描述:
我家的情况和您写的一样,公安局是以猥亵儿童
拘留的,检察院以
强奸罪批捕的,嫌疑人零口供,在法院一审中,嫌疑人当庭说是栽赃陷害,血口喷人。原告说的前后不一致,开始以嫌疑人隐私部位有黑痣为理由说强奸她了,现在嫌疑人那个地方根本没有黑痣,原告又说可能是没有看清。您是懂法的人,这样法律能允许吗?难道就以原告的一面之词就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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