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构成欺诈吗?
更新时间:2019-01-02 18:44:40
问题描述:
2006年10月30日刘*通过朋友向我借了5万元钱(钱是我又借别人的),利息为到期时银行最高利息的4倍,约定2008年3月31日到期连本带息一起归还!借条上还说:“如果到期不能按期归还,就将位于**处的10亩地,包括沿街2层楼及院内
其他建筑物,抓紧时间进行出租.转让后,及时把借款还清”。借钱给他之后,我才了解到他所说的那10亩地根本就不是他的。可是现在到期了,我问他要钱,他总说他把钱借别人了,他没有钱还给我,别人不还他钱他就没钱还我。请问刘*的行为是不是构成欺诈呢?现在我可不可以到公安局(派出所?刑警大队?法院?)去以欺诈告他呢?或者我应该怎样做才能要回我的钱呢?还有我所要得利息是不是合法呢?计算方法可以按照农村信用社或
商业银行的最高
贷款利息1分多的4倍计算吗????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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