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的本科应届毕业生,我想知道如果我现在走人需不需要支付这个违约金,是否合法,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更新时间:2019-01-02 06:57:21
问题描述:
我是今年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到一家IT公司工作,现在对工作不太满意,想回去考研,但是我与公司签订了一份
劳动合同和一份应届生培养协议书,其中劳动合同中没有涉及
违约金的事,应届生培养协议书主要类容有两点,一是没干完三年走人要付6万的违约金,二是关于支付我
劳动报酬事项。我想知道如果我现在走人需不需要支付这个违约金,这个协议书是否合法,是否具有法律效应?说明一下,公司没有对我进行专门的培训,我也不会涉及到公司的机密,我现在还处于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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