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侯拿着当时我写的4万9千5百元的欠条到法院以民间借贷起诉我,我这个是属于合伙纠纷还是民间借贷?
更新时间:2018-12-31 12:02:46
问题描述:
2011年我和侯,张三人想开采一处一个石头,由于没有资金,侯自愿将自己
房产证拿去抵押向胡借了15万用作租山和开采费用,15万三人按股份比例承担,我和张各4万9千5百元,我当时写了一张4万9千5百元的欠条给侯。后面开采时15万资金不够,我个人另外垫出钱付的挖机费用还有其它费用计3万7千7百5十4元。在2012年8月份我直接又打了三万还胡那个借款,侯写了一张三万的收条给我。账目单据全部在侯哪里,几次结账都没有结出里面账目。胡的钱也一直没有还清侯房产证一直压着。现在侯拿着当时我写的4万9千5百元的欠条到法院以
民间借贷起诉我,请问:我这个是属于
合伙纠纷还是民间借贷?15万一直用在购山和开采,我一分没有经手,都是侯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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