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人违约没能按时交房的付违约金万分之零点一,而且给付违约金按违约半年,是否存在欺诈
更新时间:2018-12-30 13:37:43
问题描述:
你好,2015年12月份签署购房协议 ,写明2017年5月交房,后于2017年2月份通知让去
银行贷款,并签署非正式合同改交房日期为2017.8.31日,合同上约定出售人让
买受人缴纳房款违约一天缴纳1%
违约金,出售人违约没能按时交房的付违约金万分之零点一,并说不公平也没办法你们改不了合同等带有胁迫的话,作为一个普通百姓也不懂法,并且当时楼房主体已经盖好两三个月,主观认为不会存在违约,售楼部也告知肯定能按时交房,故签署合同并于2017.3月开始还房贷,但至今没有正式交房,只有通知少部分人可以领钥匙了,而且给付违约金按违约半年,房款的万分之零点一支付,这样是否存在欺诈,可否追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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