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再婚夫妻30多年再婚,再婚后买了一套房,有继承权的人分别有谁?比例?

更新时间:2018-12-25 10:46:55
问题描述:
您好,我想请教一下:一对再婚夫妻30多年再婚,男方婚前育有三男二女,女方婚前育有一男二女,再婚后买了一套房,现女方去世,女方的一男长子也去世,两人婚后无共同子女,男女双方均无父母在世。男方子女要求分割房产,有继承权的人分别有谁?可各继承多少?比例?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1491135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对于遗产继承,解答如下:
    1、遗产继承暂时无需上税,但由于继承房产类不动产时需要进行产权变更,需要按规定支付相应水费。
    2、继承死者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按
    0.05%税率缴纳印花税。而和死者没有血缘关系的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则属于赠与行为,要征收契税,契税约为3%按
    0.05%税率缴纳印花税。
    3、赠与按3%税率缴纳契税,按
    0.05%税率缴纳印花税。
    2018-12-25 10:39:19
    点赞
  • 继承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1897887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确定财产归属的关键是区分财产取得时间。财产是在婚前取得,如果没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则认定为个人财产。反之,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如无特殊规定或约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论。就本案而言,财产1是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财产2根据《婚姻法》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本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规定的除外”之规定,应当认定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17条规定的“所得”是指权利取得时间,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结合本案即从1999年李女之父死亡时取得了继承权。此时,虽然两人分居且正在诉讼离婚,但是婚姻关系并未解除,尽管李女并未实际占有该遗产,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财产3,虽然在夫妻婚后即由夫妻两人实际使用,但是属于男方叔叔所有且一直未办理过户,双方没有签订赠与协议,现在车主否认赠与,由此可以认定夫妻没有取得该车所有权,不能对他人财产进行分割。对第4项和第5项均属双方各自的专用品,且价值相当,根据婚姻法“一方专用生活用品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之规定,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018-12-25 10:42:35
    点赞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1938909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咨询我
    只要属于共同财产,就可以平均分割。这与出资多少无关,双方有协议的除外。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018-12-25 10:45:47
    点赞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143532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对于法定继承比例,一般是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2018-12-25 10:46:55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二婚家庭中,婚前分别各有一子女,婚后没有再生育。一方过世后,夫妻共同财产由谁继承?
婚前财产,一方配偶已死,另一方是是有权继承的。   继承权的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第10条规定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有一对半路夫妻,他们六十左右结婚,丈夫有一套房,双方都有子女。请问这套房应怎样分割,是否有继承权。
在适用代位继承时,对遗产的分割应当遵循下面的原则进行:   (1)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份额;   (2)代位继承人取得遗产时不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夫妻是再婚夫妻,没再生育,婚前各有子女,夫妻名下有两套房,女方之子有继承权吗?
(一)婚前贷款买房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夫妻再婚,一方生重病,一方有责任照顾吗?再婚夫妻结婚后共同修建的房屋只有一人有名字,属于共有财产吗
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离婚,那么,双方就没有扶养的义务,一方也没有义务照顾另一方。婚后共同修建的房屋虽然只有一人名字,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3小时前
刘斌律师
近期帮助 23598 人
男女朋友分手时候男的打女的
今天 00:40
陈辰律师
近期帮助 24565 人
欠钱不还咋弄有借条
今天 00:39
陈辰律师
近期帮助 24565 人
有房贷的情况下可以加名字共同还贷吗
今天 00:39
桦仁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1410 人
本人房子网上挂售,其他房产中介未经同意盗用本人房子图片,并低价宣传。
今天 00:21
金辉律师
近期帮助 6726 人
踏他辞退你,扣钱合法吗?
今天 00:21
金辉律师
近期帮助 6726 人
我爸是保安工作,但是公司不让他只上白天班,公司让他把年假休完就直接辞职,这种情况下能要求公司赔偿吗?
今天 00:11
程先涛律师
近期帮助 6454 人
立案未成功,为什么?接下来需要做些什么
今天 00:11
桦仁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1410 人
您好,请问您懂得说壮吗?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