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权利将我夫妻二人的房子强行赠予我弟弟,剥夺我继承遗产的权利?是否能要回我们的房子

更新时间:2018-12-25 10:28:20
问题描述:
我家有一套一屋一厨的房产是当年我公公当年分配的住房给我们夫妻俩使用已有20多年。1999年我公公去世,我们搬家与婆婆居住。当时我父母与我弟弟住在一起,因为我弟弟偷偷将房产改为自己名下。父母非常生气所以在2000年就搬出来住到了我家的老房子里,并索要了向老房子的房产证,我们当时没在意就给了。在老房子居住期间,我夫妻二人一直照顾着我父母。2008年我母亲因病去世,弥留之际说等最后会把房子还给我们。但是我母亲去世后,我父亲告诉我们要把我们家的老房子留给我待业在家弟弟因为他是儿子,不会将房子及房产证还给我们,也不会将我父母原来的房子作为遗产分给我们。并提出要求如果想要房子就得给他10万元。我们夫妻二人都是下岗职工,身体也不好。再就业后工资也就是两千多元,仅能维持正常的生活,孩子上学时还欠下了几万块没还,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也都是自己在交。

????请问我父亲是否有权利将我夫妻二人的房子强行赠予我弟弟,剥夺我继承遗产的权利?我是否能要回我们的房子,怎样要回?我怎样才能争取到继承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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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偶首先占有50%,这部分不是遗产,另外50%才是遗产,如果没有遗嘱,按照继承法规定走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中,没有明确规定其继承的先后次序,但第九条同时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意味着同等情况下,继承人的权利是相等的。

    而第十三条规定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实际区别了同一顺序继承人因继承遗产份额的不等而形成的遗产继承顺序
    2018-12-25 10: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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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纠纷处理方式:
    1、自行协商。
    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由协商解决完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因此处理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由于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不需经过别人的调解,更无须诉诸法院,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同时,由于协议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因而能够使纠纷得到彻底解决。在协商解决时,应把握以下原则:
    (1)自愿原则。因为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用。
    (2)合法原则。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
    (3)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当事人不得为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再向法院起诉解决。
    3、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
    2018-12-25 10: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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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婚后男方父母赠与的房子,房产证也是男方的名字,则该房产为男方个人财产。
    2018-12-25 10: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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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赠与房产过户和买卖过户主要区别是税收不同。
    1.赠与过户:如果这套房产以后不需要再次买卖,那么就选择赠与比较好,这样只需要缴纳:契税:3%的房款、测绘费:
    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150内、公证费:
    0.3%的房款。不过这个过户再以后需要交易房产时需要缴纳个税20%的房款。
    2.交易过户:如果该房产还会卖出去的话,交易过户只需要缴纳契税
    1.5%、测绘费:
    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150内、个税1%,营业税差价的
    5.5%。如果以原价过户可以不要缴纳个税。
    2018-12-25 10: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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