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中介与卖方签了房屋居间合同,意为着我要多缴20%的个税,是否算我违约?
更新时间:2018-12-23 08:05:09
问题描述:
我通过中介与卖方签了房屋
居间合同,中介说:此房屋是业主的唯一住宅,
房产证过五年,不用缴20%的
个税。但我在签约时就成认了过户费由我出,心里想:只要不缴20%的个税就行,合约上也没注明个税一事,当在中介三方签完合约后,才知卖方有其它房产,意为着我要多缴20%的个税,我心里不服,是中介说没有20%个税我才接受签约的,请问我该如何办好?并且签约时,真正房屋所有人没到场签字。是由二分之一的所有人的老公签的字,到目前为此,真正房屋所有人还没签字。请问我是否可以废约??假若弃约,是否算我违约?我拿什么理由说服?并如何拿回我已付给卖方的定金和中介的佣金。该走什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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