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房屋已拆在拆迁补偿上享有人有我母亲、我儿子四人签字即可因为是代表我们4人享受了对该套房屋的拆迁补偿应该和我丈夫没什么关系,请问这种理解正确吗?
更新时间:2018-12-20 07:17:02
问题描述:
我属于上海知青子女户口多年前迁入现要拆迁的房屋内,现房屋已拆在
拆迁补偿上享有人有我母亲、我、我父亲、我儿子,2年前我打的
结婚证现任丈夫未得到拆迁补偿,房屋户名是我舅舅,先领取拆迁款时,舅舅让打收条
声明必须还要我丈夫的签字是否合理?我个人认为我、我母亲、父亲、我儿子四人签字即可因为是代表我们4人享受了对该套房屋的拆迁补偿应该和我丈夫没什么关系,请问这种理解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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