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算在2010年1月向朋友借钱,所以写了没有借款人的借书。之后,由于某种原因没有借款,那个借书放在家里丢失了。之后,妻子和别人在一起,2010年11月主张协商离婚,2011年9月前妻发行了我以为丢失
更新时间:2020-12-06 01:36:34
问题描述:
我打算在2010年1月向朋友借钱,所以写了没有
借款人的借书。之后,由于某种原因没有借款,那个借书放在家里丢失了。之后,妻子和别人在一起,2010年11月主张协商离婚,2011年9月前妻发行了我以为丢失的借书,以母亲的名义告诉了我。请告诉我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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