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不接受厂里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啊?如果和厂里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如果工伤复发我的医疗费,能不能就‘万一工伤复发该怎么办’和厂里另外再签署一份协议呢?
更新时间:2018-11-02 12:4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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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律师,我在**集团上班2011年在上班时受伤后经鉴定为8级工伤,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已领取。2013年4月份厂里提前30天书面通知需要
解除劳动合同【本人与厂里签署的是长期
劳动合同时间是20年还没有转正已经在厂里干了7年了】,今年5月分工伤刚刚痊愈,请问律师 ,像我这种情况能不能不接受厂里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啊?【主要是担心
工伤复发,如果和厂里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如果工伤复发我的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肯定不能在找厂里要了】如果有法律规定我必须接受厂里解除劳动合同,在签署解除劳动合同时我能不能就‘万一工伤复发该怎么办’和厂里另外再签署一份协议呢?谢谢律师
【单位背景;单位今年4月份宣布停产,放弃老厂址迁至新厂,转产做和现在不一样的工业用品,解除民工劳动合同。更换厂名和法定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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