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工程承包给了一熟人,一切事故我们均不负责,那预制板不合格,如今还要承担这些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8-10-29 10:16:39
问题描述:
去年在老家盖房,将
工程承包给了一熟人,与他签订了一份没有公证的合约,其中里面明确指出,一切事故我们均不负责,后来有一施工人在抬预制板时从二楼摔下来,撞到了头部,我们请了人去鉴证,那预制板不合格,如今,施工人要求索赔十万,预制板的老板只愿承担一半责任,说还有一半应该由我家与包工头承担,说是我们请的包工头没有施工证,包工头不肯承担,请问当初我们签订的合约由法律意义吗?当初我们已经支付两三万的医药费了,如今还要承担这些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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