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归属重审案件,还能向高院申请再审吗?还能向检察院抗诉吗?

更新时间:2018-10-25 22:10:37
问题描述:
离婚房产归属重审案件,原被告04年离婚,一审被告申请法院评估04年房产价格,被告不服上诉,请问二审被告还能申请再以现值评估房产吗?若被告不服二审判决,还能向高院申请再审吗?若再审也不服,还能向检察院抗诉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518598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2018-10-25 22:06:00
    点赞
  • 民事相关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1647364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房产是一般家庭的最大宗、最贵重财产,婚姻关系解除时,对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是一个焦点问题。所谓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是指夫或妻一方婚前(以结婚登记日为准)的房产或法律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房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房产。主要是指:一方结婚登记前已经取得取得全部产权或已经交付全部购房款的房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  所谓夫妻共同房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即从男女结婚之日起,到夫妻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时为止。主要是指:婚后以双方或一方的收入和财产购买所得的房产;婚后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房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对于上述双方均有权承租公房的,权利人虽然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但是在处置公房使用权是时,可以参照适用《婚姻法》解释
    (二)对于产权房的处理方式。具体方法是:  
    1、双方均主张公房承租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采用竞价方式由出价高者得。  
    2、一方主张公房承租权的,由评估机构对该房在拆迁情况下承租人将可获得的补偿款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按照评估价的一半为标准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公房承租权的,经得产权单位同意,且双方均提出申请的,则可以拍卖公房的承租权,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4、双方均不主张公房承租权的,产权单位也不同意将承租权转让给第三方,则可按照实际情况及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一方使用,由该一方按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的一半为标准向另一方作出补偿。
    2018-10-25 22:09:32
    点赞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1698015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咨询我
    房产首先自行协商分割,协商不了的,申请法院直接评估分割。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018-10-25 22:10:37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民事执行异议案件再审被驳回为什么是驳回申诉,请问:还能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一个案件在XX院裁定再审,指定高院再审后还是败诉了,能否再申请再审,或检察院抗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申请中院再审发回重审能撤诉吗院再审发回重审能撤诉吗?法院执行,我申请中院再审发回重审能撤诉吗?
1、对于必须到庭参加诉讼的被告已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法院可以适用拘传,强制被告到庭。 2、如果被告并没必须到庭的,受到法院传票,无正当理由不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申请民事再审案件,被省高院驳回再审申请?同时省检察院也不抗诉?还能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吗?
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 起诉的,不予受理。
全部5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刚刚
周于炜律师
近期帮助 7667 人
做餐饮服务员五一没有双倍工资怎么办
21秒前
何江律师
近期帮助 35001 人
多宝鱼借款到账利息太高
2分钟前
阳贻峰律师
近期帮助 8434 人
我在12315举报了商家,但又撤销不了,我又收了商家的赔偿款,会被商家说我敲诈嘛
4分钟前
周于炜律师
近期帮助 7667 人
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段园镇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哪一年开始的,宅田合一是哪一年
5分钟前
韩玉红律师
近期帮助 30518 人
网购被欺诈怎么维权
4分钟前
阳贻峰律师
近期帮助 8434 人
公司撤掉保安室,把保安安排到车间上班合法吗?
12分钟前
周于炜律师
近期帮助 7667 人
五一学校就放一天假
14分钟前
韩玉红律师
近期帮助 30518 人
我是房东,我把房子租给别人了,别人又租出去了,现在租我房子的人找不到了,我该怎么办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