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但未过户的车致人死亡,车主是否要负责

更新时间:2024-10-24 12:51
出卖但未过户的车致人死亡,车主是否要负责
龙慧珠
广东法匠律师事务所
龙慧珠
律师解答
出卖但未过户的车致人死亡,原车主一般不需要负责。车辆属于特殊动产,当事人交付车辆后即完成了物权变动,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只能不能对抗第三人。但此时的对抗第三人是指第三人与原卖家签订车辆过户并取得车辆的行为。车主驾车发生车祸致人死亡的,不在对抗第三人的范畴之内,需要自行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版权说明:找法网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点赞
收藏
相关知识推荐
机动车致人死亡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即使肇事者并非故意,法律上仍会根据其行为是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及事故责任来认定。若违反法规并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则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需承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出卖但未过户的车致人死亡,车主是不是要负责
法律分析:未过户的车子肇事原车主不承担责任,前提是原车主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已经通过买卖或其他方式转让并且交付了机动车。在交付之后发生的交通事故,原车主对该交通
我卖车没过户,别人撞死人了
汽车没过户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人的,由买车的一方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
车祸致人死亡,车全责
你好,你是哪方?涉嫌交通肇事罪了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多车肇事致人死亡
具体根据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
车太意外爆炸致人死亡
可以协商的,协商不成诉讼。。。
公交车肇事致人死亡的
首先确定事故责任,然后确定赔偿主体和具体的赔偿额。需要结合具体案情来分析判定。
公交车致人死亡
要看事故责任认定,如果是全部责任要陪20万左右,另外保险公司应先在保额内赔偿,公交公司也有赔偿义务,我是济宁的专业律师,建议来电咨询细谈
主讲律师
龙慧珠
龙慧珠
广东-江门
擅长:婚姻家庭、证券投资、劳动纠纷
咨询我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