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几号发放

更新时间:2023-03-25 14:31
失业金几号发放
张慧进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张慧进
律师解答
失业保险金发放日期法律未作出规定,由当地人社局规定,一般为每月20号左右。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领取程序: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携带离职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携带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由失业保险费缴费期限决定,累计缴费不满一年的,不能领取;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十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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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办了失业金,一般几号发
失业金一般是月中或者月末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br/> 法律依据:<br/>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br/>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br/>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br/>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几天到账?
劳动人员要想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社保停保后)60天内,到社保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手续。办理成功后,就能领取到失业保险金了。一般是在社会保险局失业签到处签到后,失业保险金就会划拨到个人账户了。<br /> 法律依据:<br />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br />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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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几号一般到账?
关于失业金一个月多少钱,可参考以下数据:<br /> 1、职工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不满5年,每月可领取1212元;<br /> 2、职工缴纳失业保险满5年不满10年,每月可领取1239元;<br /> 3、职工缴纳失业保险满10年不满15年,每月可领取1266元。<br /> 法律依据:<br />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br />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br />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br />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失业怎么领取失业金?失业金怎么领取?
您好,非因劳动者本人的意愿中断就业,即可申领失业金。
失业金只领半年,中山失业了在拿失业金,还可以领失业金
 一般失业金是一种保险,如果没有失业,是不存在领取失业金问题的,如果失业了,要去当地劳动主管机关登记,有了失业证明就可办理。n  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是:n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n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n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n
失业金断领,我失业了可以申请失业金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国务院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 第五条 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
失业后申领失业金,还没领过失业金
你好,根据规定,失业保险的赔偿标准是因情况而异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赔偿金额也有所不同。
我们在厂里上班,因为没事给我们做所以待工,公司要把待工的生活费扣回去,这是什么逻辑?
我国当前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扣员工工资的法律依据,所以大多是依据公司规章制度来执行,如有争议可先协商。
我还有两个月的哺乳期结束。公司想解雇我,说哺乳期结束后,会要求我回家工作,只支付最低生活费。这样合法吗?
哺乳期内被违法解雇,职工可以要求用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本人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转让,我不想去,有补偿吗?
法律分析:公司转让,如果只是更换劳动合同主体,不影响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公司无需补偿。如果转让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前我经常犯错误,现在我想去上班,他们不让我出去说以后在家哪儿也不让我去怎么办
去劳动局投诉了,还要继续去上班,既然你已经上劳动局投诉了,你就不用去上班了,你上班了,他也会找你麻烦的,所以既然去了能投诉叫劳动局直接解决问题,以后再说
如果我提出辞职,我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克扣员工工资,员工当然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提出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拒绝上述要求,员工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我们公司以无人为由不让我休公休假
你好,可以人社局投诉解决
没有实习协议能拿到毕业证书吗?
没有毕业证,但如果即将毕业,在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能签劳动合同;如果不是应届毕业生,还在学校学习的,则一般不能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只能签实习协议等合同。
公司因经营不善转移到其它公司管理,员工能否申请赔偿?
劳动合同变更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但用人单位一般不会同意,这时劳动合同无法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